轉出納組有關108學年度第2學期學分費繳費期限至109年4月30日截止(限信用卡、現金),尚未繳費同學請於期限內儘速繳納。

出 納 組 公 告
中華民國109年4月30日
108海總出納字第006號
主旨:108學年度第2學期學分費繳費期限至109年4月30日截止(限信用卡、現金),尚未繳費同學請於期限內儘速繳納。
說明:
一、 請自行在本校首頁、第一銀行網站或逕赴出納組列印。
(1)本校網站: https://www.ntou.edu.tw/首頁/宣導網站「學雜分費列印專區」或本校總務處出納組網站,點選第一銀行代收學雜(分)費系統或逕赴出納組列印繳費單繳款。(信用卡繳費者取得授權碼後需2-3個工作天可查詢繳費是否完成)
(2)第一銀行:https://eschool.firstbank.com.tw第e學雜費入口網。
二、學分費逾期未繳費者,自5月4日起依下列辦理:
(1)依「學生學雜學分費繳納辦法」第6條規定辦理須繳納延誤費。
(2)僅能在本校出納組1號第一銀行窗口繳費(服務時間平日週一至週五上午10:30~12:30,惟學分費期間4月30日至5月5日調整為週一至週五上午10:00~11:50;下午14:00~15:30(5月1日勞動節銀行放假)。
 三、如有疑問請洽出納組,電話(02)2462-2192轉1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