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111學年度第1學期碩士學位考試申請注意事項。

【重要】111學年度第1學期碩士學位考試申請注意事項。

111學年度第1學期碩士學位考試申請注意事項:

(一)申請條件:完成學位論文計畫審核通過者(是否通過請至教學務系統查詢)。

(二)繳交期限:111年12月9日(五)中午12:00止

(二)未經學程務會議審議通過,報請校長核定者,不得舉行學位考試。

(三)應檢附資料及次序如下:

  1. 碩士學位考試委員名冊(請至新版教學務系統登入資料並列印)。
  2. 參加論文考試申請書一式兩份(請至新版教學務系統登入資料並列印)。
  3. 歷年成績表(請至新版教學務系統列印)。

     教學務系統(http://ais.ntou.edu.tw/Default.aspx)內路徑:教務系統→碩博士系統→申請學位考試→新增→填寫各項資料

(四)其他注意事項:

  1. 未經學程務會議審議通過,報請校長核定者,不得舉行學位考試。
  2. 安排/確認論文考試時間,應於學校行事曆規定學期結束日14日前舉行為原則。
  3. 口試本需於口試時間兩週前繳交合於口試委員人數之份數至所辦公室,並提供口試委員口試本寄送地址,以利寄送口試本。
  4. 餘參考註冊課務組相關公告如附件。
  5. 參考資料:

**本校博士暨碩士學位考試細則:https://academic.ntou.edu.tw/p/405-1005-5184,c1144.php?Lang=zh-tw

 **本校碩博士論文系統https://reurl.cc/aGX5y9

 **本校博碩士論文格式規範:https://academic.ntou.edu.tw/p/405-1005-5183,c1144.php?Lang=zh-tw

  **Turnitin論文原創性比對系統:https://www.turnitin.com/zh-tw

    **教務處註冊課務組(https://academic.ntou.edu.tw/p/412-1005-3031.php?Lang=zh-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