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111學年第1學期「學位論文計畫」申請作業注意事項。

本校於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通過,研究生申請學位考試,至少於前一學期提出「學位論文計畫」申請,經所、院、校碩士學位考試審查委員會審議通過,才可於次學期申請論文學位考試。

申請條件:預計安排於1112學期或之後學位考試之同學。
繳交期限:111年12月9日(五)中午12時前。
已申請且審核通過的同學不需再申請。

學位論文計畫申請書表格(請至新版教學務系統列印)
※教學務系統(http://ais.ntou.edu.tw/Default.aspx)內路徑:
教務系統→碩博士系統→申請學位論文計畫→新增→填寫各項資料


注意事項:
一、依據本校「博士暨碩士學位考試細則」第三條第六項、第七項:
「六、學生提出之論文主題及內容須與系所專業相關領域相符,並原則於申請學位考試前一學期提出「學位論文計畫申請書」,經系(所)、院級學位考試相關會議審議通過後,送教務處備查。
「學位論文計畫申請書」經系(所)、院、校審核結果若未符合系所專業者予以退回,指導教授須指導學生修正後方能重新提出申請。
七、學位考試之論文題目原則上須與「學位論文計畫申請書」之論文題目一致。」
二、請參考:【附件一】本校博士暨碩士學位考試細則。

以上有若任何問題,請盡早至辦公室詢問助教~以免耽誤相關作業時程。